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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045Hwa Create(300045)2024-01-31 10:2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