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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045Hwa Create(300045)2024-02-28 12:03

信达(北京)会字[2024]第003号 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朝阳区 华腾世纪总部公园E1座6层 电话(Tel.):(010) 85770300 传真(Fax.):(010)85770060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北京华力创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北京) 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张磊律师、吴昊律师(下 称"信达律师")参加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