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鼎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年7月 致: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鼎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律师工作报告》")及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包括本所指派经办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特作 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