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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056Zhongchuang(300056)2023-12-07 12:2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 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 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及任免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建立完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 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