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 分之一百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二、构成重组上市的标准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 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 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 义务和程序: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组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厦门中创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出售北 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