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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300056Zhongchuang(300056)2023-12-21 12:26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经营情况不佳的子公司。同时,通过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能够收回部分现金,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压力,改善自 身的经营状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 见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或"上市公司") 拟以现金出售方式,向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创惠丰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太平 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创环保本次重组的独 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为出售标的公司 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尚需履 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已在《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重大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