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 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以上,并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