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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300083Create Century(300083)2024-08-19 10:41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代表十 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出现《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