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雪忠、赵钦新、 马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