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9 号)同意,金通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8,899,676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80,000 万元。公 司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01.90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申 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42 号)。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我公司") 作为金通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金通灵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 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总结报告。 | 发行人名称 |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