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金通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 三)下午 15:00 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大会")进行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在上述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