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9月修订)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4年9月修订)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利益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和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