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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充分了解了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不 存在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师利全、包锋、李超、马毓的任职资格及其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