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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关于九天中创75.7727%股权回购之回购义务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天中创75.7727%股权回购之回购义务人 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且剔除口罩机业务相关损益后不 低于 3,200 万元;2020 至 2021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8,200 万元;2020 至 2022 年 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4,000 万元。如九天中创在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 50%,智云股份有权要求你们履行回购义务。你们 就上述回购义务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九天中创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九天中创 2020 至 2021 年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为 2,609.23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31.82%。2023 年 1 月 11 日,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支付 32,032.40 万 元回购九天中创 75.77%的股权,周非、周凯承担连带责任,安吉凯盛、安吉美谦、 安吉中谦、周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