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