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571-89838088 传真: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双林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双林股份")的委托,担 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部分作废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声明事项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