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乾照光电: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300102CHANGELIGHT(300102)2024-04-21 07:50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金分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次《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 | --- | | 原内容 | 新内容 | | --- | --- | | |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 |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 |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 | | 份)的派发事项。 | 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 |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第六条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 | | | 足下列条件: | | | (一)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