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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300102CHANGELIGHT(300102)2024-04-21 07:50

| 原内容 | 新内容 | | --- | --- | | 第十五条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 | | |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 | |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 | 第十五条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 | | 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 |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 |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就其合法合 |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保荐机 | | 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等发表独立 | 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如适用)应当在董事 | | 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 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 | 提供担保除外)时就其合法合规性、对公司 | | 异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的影响及存在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 | | 报告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 |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 | | 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 | 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当及 | | 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本章规定情况进行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