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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102CHANGELIGHT(300102)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 对董事和总经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