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乾照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00102CHANGELIGHT(300102)2024-04-21 07:42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第十六条 会议的召开 | | | --- | --- |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 | | | 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 | | | 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 | 第十六条 会议的召开 | | 向监管部门报告。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 | | 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 | | | 列席董事会会议。 | | | | 第十七条 …… | | 第十七条 …… | (六) 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日期等。 | | (六) 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日期等。 | …… | |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