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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102CHANGELIGHT(300102)2024-06-27 11:05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 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