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开源: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109NKY(300109)2024-02-29 12:41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源"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新开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涉及 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律 意见。 二、本所仅就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相关事项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境外法律发表法 律意见。本所不对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