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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122ZHIFEI-BIOL(300122)2024-06-18 11:07

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