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川技术: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300124Inovance(300124)2024-08-26 12:3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以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 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