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1 月修订)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修订) 1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1 月修订)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银河 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为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