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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松股份的监管函
300132Green Pine(300132)2023-12-27 11: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60 号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请你 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123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 披露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 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引用了 出具机构署为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诚评估)的报告编号为"闽开评报字〔2022〕 第 Z0191 号"的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和评估结论。2022 年 11 月 2 日,你公司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