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的管 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青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专项制度,明确决策程 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