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