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策影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激励对象包括 1 名中国台湾籍员工,其任职于公司关键岗位,在公司的 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纳入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 事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