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 事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