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俊华)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俊华 2023 年,本人作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环境")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2023 年度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 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两次会议,对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 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2023 年 1 月 17 日,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环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