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 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