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汤 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 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 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