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下属企业,下同)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3、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 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汤 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