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更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织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 地履行职责。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