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文件编号 FOET-005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页码/页数 1/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