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和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文件编号 FOET-025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页码/页数 1/10 第一条 为加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关 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及《福能东方装 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页码/页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