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积极 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 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 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 露;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