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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载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0183EASTSOFT(300183)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东 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