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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_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300185Tongyu Heavy(300185)2024-04-29 06:36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MALIF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v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 China +86 10 5878 5588 +86 10 5878 5566/5599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