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 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舒泰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 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对子 公司投资、证券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 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 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