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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300218ANLI(300218)2024-03-29 14:41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安利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