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京君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300223Ingenic(300223)2024-04-12 13: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 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