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根 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2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批准或授权总经理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或处置、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等事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或不得授权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