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宇)20240328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新宇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 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新宇,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教于济南职业学院,后历任山东 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