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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242JYKJ(300242)2023-12-22 10:52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