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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300242JYKJ(300242)2023-12-22 10:49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护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