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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0242JYKJ(300242)2023-12-29 09:54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