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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300242JYKJ(300242)2024-09-10 11:07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