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指派王宇 流、陈玉凤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和材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结果进行了审查,并见证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 年 4 月 25 日,贵公司刊登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在上述通知、公告中告知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 ...